近兩年來,國內快遞業呈現爆炸式增長,但在某些中小城市的快遞公司,“最后100米”的問題開始顯現。
主要表現在:
一是不守承諾,不愿意送貨上門。送貨上門是快遞公司的服務承諾。前些年,國內快遞業剛興起時,快遞員普遍能做到送貨上門。而且,《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也規定,投遞形式應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和自取兩種方式,自取方式主要適用于投遞2次仍無法投遞的快件等特殊情況。不過,近些年因為我國網購的人越來越多,快遞員們的送貨量大大增加,一些中小城市某些快遞公司的快遞員怕苦怕累,只送貨到小區,不愿意送貨上門,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
二是責任心不強,隨意丟放快遞物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除了特殊情況,快遞貨物送達后要讓客戶簽收。但實際情況是,有些快遞員并沒有按要求做,而是直接把快遞物品放在了小超市或者門房,之后再打電話通知客戶。由于超市等并沒有看管快遞物品的義務,很容易造成錯拿丟失現象,給客戶帶來麻煩。
三是服務態度不好。按照快遞公司要求,快遞員要熱情周到,盡量滿足客戶要求。但實際情況是有些快遞員態度消極,有的甚至斥責和威脅客戶,給客戶造成傷害。
某些城市的快遞公司的“最后100米”問題,表面上看是快遞員責任心不強;深層次看,則是快遞業迅猛發展的同時,行業規范等相關“軟件”沒有跟上。送貨上門,是快遞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在,也是現代服務業的基本要求,服務不好,即使效率再高,那也必定會影響快遞業的健康發展,還會影響到整個電子商務。特別是,如今一些六七十歲的老人也學會了網購,讓他們上樓下樓把東西搬進家門,確實有些困難。因此,相關快遞公司必須從滿足廣大客戶的需求出發,正視“最后100米”現象,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實現自身和整個電子商務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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