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1-19 09:46:43 重慶晚報

網購后接收快遞已成為市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快遞行業先簽收后驗貨的所謂行規已引發不少糾紛。昨日,市政協委員劉加勝提交了《關于遏制我市快遞業先簽后驗做法的建議》。
劉加勝認為,先簽收后驗貨的所謂行規,不但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違反了消法和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但大部分快遞公司我行我素,繼續搞行業潛規則,有關部門對此也是慢作為或不作為。
劉加勝在調研中了解到,對于不肯先簽字的消費者,絕大多數快遞公司的做法是直接作退貨處理,原因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于快遞費大多由寄方支付,快遞費已被快遞公司收入囊中,即使把貨退回去,快遞公司損失也不大。
劉加勝說,消費者一旦先簽收后驗貨,自我保護權利就完全喪失,無論是遭遇貨品破損還是掉包等,快遞公司都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為此,他建議健全舉報制和賠償制,遏制先簽收后驗貨的現象,投訴、舉報快遞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旦查實,應對舉報或投訴者進行獎勵,對違法違規企業或個人給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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