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7-24 09:47:06 楚天都市報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近日向社會征求意見,修訂稿中“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護管理收費”等,這被普遍解讀為“高速公路收費年限將延長”。
前不久公布的《2014年收費公路統計公報》介紹,2014年收支平衡結果為負1571.1億元,在2013年,這一數字為虧損661億元。高速公路帶有公共屬性,部分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高速運營維護“缺錢”,是不爭的事實。若在固定收費期限內無法償還完貸款,一些虧損高速延長收費年限在所難免。實質上,在歐美國家,高速公路適當延長收費的情況也比較常見,但通常也會伴以收費標準下調。
過去人們對高速公路設卡有想法時,但還有著“終有盡時”的念想,如今修訂稿規定,即使過了償債期、經營期,車主仍將繳納養護管理費用,那到底何時是個頭啊。
近年來,高速主管部門財務監督乏力、運營不善,乃至地方交通管理和投資部門的貪腐案件時有發生,很多高速公路的建設成本不僅嚴格超出預算支出,而且收費站人員超編、私設小金庫等亂象層出不窮。公眾對高速延期收費的不滿,實際上也是對這筆“糊涂賬”的不滿。
人們常說花錢要“聽得到水響”,延長高速收費年限,合法性的根基在于財務透明,要做到建設、運營、養護等全過程財務收支的透明公開,并以此為前提制定延長收費年限的細化標準。對于那些長年虧損的公路,還應弄清究竟是因為客流較少的原因,還是由于不合理支出、甚至是尋租造成的。這樣才能收得清楚明白,也讓民眾多一份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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