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9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6-18 18:30:35 工業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部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推薦2019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業協會(名單見附件1)推薦的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4個,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2個。超額報送不予受理。
二、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專業資本集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端人才引領型等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的開發區,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國家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等,在同一地級市(開發區、合作區)內可以推薦1家公共服務平臺(同時具備以上2項或2項以上條件的地級市內,只能推薦1家),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等,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上述平臺不計入省級推薦數量。
三、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擇優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對推薦平臺申請報告要認真審核,在對其服務業績進行測評的基礎上,總結提煉示范性表述,提出推薦意見。
各有關行業協會所推薦平臺應突出本行業特點,聚焦服務于產業集聚區中小企業,須經本行業協會認定、公示。
四、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將推薦文件、《推薦2019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見附件2)、《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等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于2019年7月15日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創業創新服務處),同時將全部材料的電子文檔光盤一并報送。
請有關行業協會一并報送本協會相關認定管理辦法、公示文件和認定文件。
五、部直屬單位請于2019年7月15日前直接向我部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聯系電話:010-68205319
傳真電話:010-68205301
附件:1.有關行業協會名單(點擊下載)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2019年6月3日
《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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