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31 14:23:21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啟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有關事宜的通知
湘交函〔2022〕128號
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廳直相關單位,廳機關有關處室: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2021年工作要點和更貼近民生實事的通知》(交辦發〔2021〕1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提升數字化服務與監管能力的通知》(交辦運〔2021〕25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2022年工作要點和更貼近民生實事的通知》(交辦發〔2022〕1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省決定于2022年4月18日正式啟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現將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01
啟用范圍
湖南省推廣啟用的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種類包括“三類九證”。
02
辦理途徑及法律效力
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先是通過“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微信公眾號”或“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網站”掃描二維碼下載“湖南道路運輸APP(運證通)”免費申領,由“湖南省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系統”自動生成,統一加蓋“湖南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專用章”后生效,最后通過“湖南道路運輸APP(運證通)”移動端對外展示。
道路運輸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照正式啟用后,原有紙質證照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不再同步發放紙質證照。為便民利企,申領激活電子證照后,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誠信考核簽注、繼續教育認定和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審信息在電子證照上將一并展現,原有紙質證照上可不再簽注。
03
工作目標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湖南省道路運輸領域全面推廣應用電子證照,且電子證照激活率不低于50%。
04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統籌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全面工作,并對各地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促指導。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具體負責全省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工作;廳運輸處具體負責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廳法制處、政務服務處分別負責督促指導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在日常執法工作和政務服務業務辦理工作對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查驗、使用、宣傳等推廣應用工作;廳科技信息中心負責系統建設的技術指導和信息安全等相關工作。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管理部門和責任人,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統籌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推廣應用成效。請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2022年4月8日前將分管領導和經辦人信息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
(二)強化督導考核
交通運輸部和省廳已將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工作列為2022年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重點事項,同時,省廳已將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工作納入省對市州及縣市區真抓實干督查激勵考核內容,并將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每月進行通報。對工作滯后、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和約談。
(三)做好宣傳推廣
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提升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系統上線運行后,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通過線下線上多種渠道全方位加強電子證照宣傳推廣,采取在辦事窗口、運輸場站、物流園區、“司機之家”、檢測站等窗口單位廣泛張貼宣傳海報,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進行置頂宣傳等方式,引導廣大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積極使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服務。
(四)做好技術支撐保障
湖南省將和技術支持單位做好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05
其他情況說明
按照交通運輸部電子證照行業標準要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證必須同步展示人、車輛照片才具有法律效力。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申領電子證照時,需分別上傳對應車輛45度照片和從業人員實時拍攝的證件照及其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并經發證機關審核后生成合法有效電子證照。各地應結合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操作性強的辦法,督促轄區內道路運輸經營者、從業人員在“湖南道路運輸APP(運證通)”中完善人、車輛電子照片及證件基礎信息。同時可協調發動轄區內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利用“湖南道路運輸APP(運證通)”采集或補傳所檢我省營運車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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