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為促進天津市產業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地方稅務局發布《天津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財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天津市將對總部經濟、物流業、中介服務業、金融業、租賃業、基金業6大類現代服務業企業給予財稅優惠政策,這將進一步促進天津市現代服務業發展。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據了解,為了吸引更多的優質企業落戶,天津市將對一批新設立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給予財稅優惠政策支持,同時也將對一些已落戶的優質項目給予補助,促進其增資力度。如在鼓勵在津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方面,將對在天津市新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總部或地區總部,分別給予不同額度的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補助資金為2000萬元;對已在天津設立的總部或地區總部,在今年(2013年)1月1日后增資的,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多補助資金為1000萬元。在物流業和中介服務業方面,對在天津市新設立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上的大型分撥、配送、采購、包裝類物流企業及期貨交割庫,自開業年度起,五年內給予相應的繳納營業稅補貼,其中前二年按其繳納營業稅的100%標準給予補助,同時也將對在天津市新設立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上大型倉儲類、運輸類企業,也制定了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補助政策。
金融、租賃、基金業是近幾年本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較快的板塊。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在金融業方面,天津市將對新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核心業務部,以及金融服務外包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同時對新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核心業務部、金融服務外包機構和金融法人機構,自開業年度起,繳納營業稅給予相關補助;而在租賃、基金業方面,將對市新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法人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并給予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相關補助。而對在天津市新設立并按規定備案的基金管理機構,也將給予相關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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