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07 09:28:15 中國交通新聞網

近日,甘肅省交通運輸廳與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減免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四類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或降低增值稅征收率,切實減輕交通運輸企業負擔,助力企業發展。
《通知》提出,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納稅人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政府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為支持年銷售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應對疫情沖擊,今年3至5月,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通知》,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只需向主管稅務機關自主進行增值稅免稅申報,并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即可。在政策出臺前已經申報納稅,且按規定可以享受減免政策的交通運輸企業可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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