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5-15 09:42:21 中國交通新聞網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制定7項行政權力事項的下放方案,優化服務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權力事項落地工作下放與承接運轉機制,提升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承接能力。
根據方案,廣西省際普通貨船運輸的經營許可將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直接授權至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可直接對轄區內申請經營且符合條件的國內水路運輸企業及個人實施審批。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我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的審批,也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直接授權至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可直接對轄區內申請經營水路運輸且符合條件的予以審批。
此外,客運站站級核定(一、二級)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直接授權至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進行辦理。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告知管理機構,辦理有關注銷手續。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管理機構備案。
下一步,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將下放第二批行政權力事項,進一步規范實施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眾辦事,確保權力運行公開透明、規范高效,確保自貿試驗區建設任務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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