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7-28 08:54:28 海關發布

近期受臺風“煙花”影響,浙江等多地出現較大范圍強降雨過程,部分加工貿易企業的保稅貨物因水浸等原因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
受災保稅貨物,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從事加工出口業務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其他經海關審核認可的正當理由造成滅失、短少、損毀等導致無法復出口的保稅進口料件和制品。
保稅貨物受災 ? 該怎么做
問:保稅貨物因水浸雨淋受損,沒法再使用了,企業可以自行處理嗎?
切記不能自行處理!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如臺風、地震、洪水等)的加工貿易受災保稅貨物,經海關核實,對受災保稅貨物滅失或者雖未滅失,但完全失去使用價值且無法再利用的,可以免稅核銷;對受災保稅貨物雖失去原使用價值,但可以再利用的,海關按照審定的受災保稅貨物價格、其對應進口料件適用的稅率計征稅款和稅款緩稅利息后核銷。
受災保稅貨物對應的原進口料件,屬于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生態環境部及其授權部門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于提交許可證件。
問:受災保稅貨物處理時,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辦理受災保稅貨物有關手續時,企業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主要有:
(1)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賠款通知書;
(2)海關認可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問:廠房、倉庫受損,保稅貨物、不作價設備沒地方存放該怎么辦?
如果倉庫、廠房受損,海關監管貨物(保稅貨物、不作價設備)需要轉移到新的地點存放,企業需向主管海關報備變更加工貿易貨物存放場所。
問:生產被迫中斷,可是外商訂單很急,有什么辦法可以盡快恢復生產嗎?
企業因受災無法繼續生產的,除開展自救和尋求政府相關部門幫助盡快恢復生產外,還可以按規定向主管海關備案以外發加工的方式繼續生產經營,以避免誤期交貨帶來的合同違約損失。
問:企業受災了應該向誰反映,有聯系方式嗎?
上述有關受災情況和問題,以及需辦理的相關手續、具體要求等,企業都可以直接向主管海關咨詢辦理,也可以撥打海關熱線服務電話:12360。
溫馨提示
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屬于海關監管貨物,企業切記不能擅自處理,一旦發生滅失、短少、損毀等情事的,加工貿易企業一定要及時向主管海關報告,海關將視情派員核查取證。企業應當配合并根據海關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后才能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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