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18 17:14:15 黨委辦公室(辦公室)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行業自律公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國物流行業與采購、供應鏈領域自律機制,規范行業行為,營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場環境,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企業、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推動我國物流與供應鏈、采購分銷事業和生產資料流通的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適用于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會員單位,也是我國物流行業與采購、供應鏈領域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和從業人員應共同遵守的行業規范。倡議全行業自愿遵守本公約,從維護行業整體利益的高度出發,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三條 自覺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生產和經營活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條 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遵循國家和行業發展規劃,不得損害國家和行業利益。
第五條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合理反映行業訴求,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理解,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六條 遵守誠信原則,自覺遵守行規行約、信守合同,尊重并維護知識產權,反對不當競爭,反對一切侵權行為,共同規范市場行為,積極維護行業整體認同度和社會公信力。
第七條 提倡行業內加強交流合作,對行業內熱點、難點問題,采取互通信息、共同研討、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共同構筑行業和諧發展關系。
第八條 強化責任擔當,完善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方面的社會責任。堅持以人為本,積極提升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水平。
第三章 公約執行
第九條 本公約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向本會會員單位傳遞行業的法規、政策及行業自律信息;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成員單位的意愿和要求,維護成員單位的正當權益,并對成員單位執行本公約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條 對自覺遵守行業自律公約、企業自律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將通過聯合會通訊、雜志網站等媒體向行業和社會進行廣泛宣傳。
第十一條 對違反行業自律公約的行為,一經查證,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理事會研究通過,給予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自律處分。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公約所列條款中,凡國家政策法規已有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第十三條 本公約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負責解釋。
本公約經2024年12月16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暨七屆一次理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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